(一)病房实施责任制分工方式,每名责任护士均负责一定数量的患者,每位患者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负责。
(二)结合护士分层管理,分配不同病情轻重、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的患者给责任护士,危重患者由年资高、能力强的护士负责,分能级对应。
(三)责任护士在护士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分管患者的所有护理工作,包括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心理护理等,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连续的整体护理服务。
(四)责任护士对分管病人实行8小时在班、24小时责任制,全面评估患者情况,对患者存在的特殊问题应主动与主管医生和其他护理人员做好沟通保证护理工作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五)责任护士须经过相关专业系统培训,通过护理部组织的理论、技能工作表现等综合评定,取得专业护士资格证书者方能独立胜任。护理部对获得专业护士实行动态考核、重点管理,促进责任护士的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